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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違反相關合同約定 銀行有權立刻收回已發放經營貸

2021-06-22 09:55:14 來源:北京商報

6月21日,華夏銀行發布《關于我行經營用途貸款資金用途限定的公告》表示,客戶在該行辦理的經營用途貸款資金,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僅可用于合法經營活動,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房地產開發或經營、購買住宅或商業用房等,以及不將貸款資金用于國家禁止的其他領域和用途。

華夏銀行指出,若違反相關合同約定,該行有權立刻收回已發放貸款,調減、凍結借款合同項下未提取借款額度。同時,依據《關于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要求,借款人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

關鍵詞: 華夏銀行 經營貸 借款合同 貸款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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