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處于安全事故多發階段 推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需提高保險服務效率
2020-04-22 15:08:28 來源:金融時報
近年來,我國處于安全事故多發階段,安全事故的頻發加大了市場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需求,如何快速發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我國政府和保險公司面臨的重要問題。
目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我國發展速度較快,銀保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保險業責任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753.30億元,同比增長27.51%。但是從整體來看,我國的安全責任保險起步較晚,安全責任保險迄今為止尚未形成一個獨立的市場體系,導致在整個保險業中所占的比重不高,在業務拓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一方面,企業認為投保安責險,是額外增加企業安全生產投入負擔;另一方面,企業的風險意識、公共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法律意識不強,缺乏風險管理必要成本安排的主動性。
二是安責險覆蓋范圍不廣、發展規模不大、及時續保不夠。有的地方僅在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民爆物品等極少行業領域推行,與國家所要求的參保行業有很大差距。同時,隨著高危行業企業數量不斷減少,承保數量也在逐年下降。另外,一些高危企業購買了相應的商業保險,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不夠重視,續保不及時,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全面推行帶來了一定的阻力。
三是隱患排查服務落實不到位。據調查,實際工作中,排查機構對企業進行的隱患排查服務存在工作不到位的現象,以及機構聘請的排查人員資質不夠、排查人員工作態度不夠嚴謹等問題。
四是大數據背景下的風險風控平臺尚未形成。當前已經有試點單位建立了安責險數據與安全監管數據的有效融合。目前很多省份推廣了安責險,但對于數據庫平臺建設及有效的分析,實現在線投保、評價監督、數據融合、資源貢獻等還未實現,特別是安全生產風險的大數據模型與預測有待開發。
五是城市安全風險管理缺乏系統性和標準化的保險服務。主要體現在:部門分割使得相關保險產品存在濃厚的部門色彩,使保險在城市安全風險的整體綜合保障功能方面,存在重疊和遺漏。保險業相關產品缺乏立足城市安全風險整體保障的科學的分類分工定位,缺乏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分工定位清晰基礎上的效率組合。部門間整體聯系不夠、缺乏協調合作、信息和公共資源不能實現全面共享,相關保險的推動受部門事權的局限使得效率相對較低。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首先,加大全面推進基本原則落地的力度。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基本方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明確政府部門推動工作和保險機構市場化運營服務工作的界限,依法依規運行。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事前預防與事后保障作用,在保證經濟補償功能的基礎上,突出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堅持保本微利,合理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礎保險費率和保險保障水平。同時,要建立快速理賠及預賠付機制,對事故真實、責任明確的小額案件,簡化理賠流程,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先行墊付賠償金。
其次,做好城市安全風險管理與保障體系的整體規劃。基于保險和風險管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高的目標,在城市安全風險全面識別和科學分類基礎上,做好城市安全風險管理與保障體系的整體規劃,將其全面融入到城市安全發展規劃,在各項具體措施中配套保險項目,借助保險業風險數據資源及專業管控的技術優勢,助力政府構建“全過程、全方位、全覆蓋”的城市公共安全風險管理與保障體系。
再次,加大強制與鼓勵相結合推動的力度。著重從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漁業生產、火災高危單位等高危行業領域的企業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入手。同時鼓勵其他行業領域的企業,根據實際需要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通過差別化管理手段,緊抓安全風險管理的痛點,率先在高危行業領域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對其他行業領域的企業也有所區別,根據各部門意愿,特別鼓勵一些固有風險高、易造成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的行業領域的企業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最后,明確保險機構可委托相關社會化專業服務機構開展上述服務,保證服務內容、頻次和專業程度。鼓勵保險機構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進行創新,擴大事故預防服務范圍,保障服務質量。生產經營單位應按照責任限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責任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指導保險機構分別制定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礎保險費率和具體費率浮動規則。
在此基礎上,要加大綜合減輕企業負擔的力度。要秉持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礎保險費率和保險保障水平,不過多增加企業負擔。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費納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費用,并根據企業反映的可能存在重復購買保險的情況,凡同一生產經營單位分屬不同行業領域的,在設計保險產品時即予以考慮,使得企業能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投保范圍,不重復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文章來源:金融時報)
(責任編輯:DF052)
關鍵詞: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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