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長期醫療險費率調整原則 銀保監會引導險企豐富產品供給
2020-04-03 13:40:29 來源:金融時報
4月2日,銀保監會印發《關于長期醫療保險產品費率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什么樣的長期醫療保險產品可以采取費率調整?保險公司銷售此類產品需要做何準備?費率多久調整一次?對于這些問題,《通知》作出詳細規范,為接下來產品落地提供了政策保障。
解決短期醫療險無法續保問題
對于醫療保險產品,消費者最為熟知的莫過于“百萬醫療險”。超過百萬元的保障、醫保目錄外也可報銷、綠色就醫通道服務以及低廉的保費,使“百萬醫療險”迅速成為“網紅”產品。
數據顯示,醫療保險產品2019年保費收入2442億元,同比增長32%,高于行業增速約20個百分點,占健康險總保費的34.6%。“但從期限來看,八成都是一年期的業務。”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相關負責人對《金融時報》記者表示。
一年期醫療保險產品意味著保障不可持續,只能保一年看一年。面對消費者的呼聲和需求,盡管有保險公司推出保障續保的長期醫療保險產品,但最長保障期限不超過六年。
對于扎堆短期醫療保險產品這一現象,此前記者采訪過多位業內人士,他們普遍認為,按照2006年出臺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規定,長期健康險費率不能調整,保險公司很難預計10年、20年以后的賠付率。因此,人身險公司不敢嘗試開發長期產品,導致健康險市場短期險扎堆,同質化嚴重。
不過,2019年11月份,銀保監會發布新版《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在保險產品中約定對長期醫療保險產品進行費率調整。此次《通知》發布無疑是將《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細化,為此類產品落地提供政策保障,引導保險公司開發銷售長期醫療保險產品,解決短期醫療險因產品停售等原因無法續保的問題。
明確長期醫療險費率調整原則
所有的醫療保險產品今后都可以調整費率嗎?《通知》明確,僅限于以自然費率定價,且保險期間超過一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醫療保險產品。
“自然費率定價”隨著被保險人年齡增長,身體健康狀態將逐漸降低,保費逐漸增加。與之相對的“均衡費率定價”,是保險公司將人在不同年齡的自然保險費結合利息因素,均勻地分配在各個年度,此類保單一般都有現金價值。
“此次費率調整限定在自然費率定價,主要是從科學性和操作性兩方面考慮。”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保險公司對于醫療費用的上漲很難作出長期判斷;另一方面,則是出于對消費者的保護。均衡費率定價存在繳費期和保險期不一致的情況,如果繳費期結束后再調整費率,就涉及到消費者補繳保費的問題。均衡費率定價保單一般都具有現金價值,如果消費者對于費率調整不滿意而退保,則會產生其他損失。
從《通知》來看,長期醫療保險產品費率并非保險公司想調就調,在開發前,保險公司應制定相關辦法,明確費率調整的觸發條件、內部決策機制和工作流程。費率調整的觸發條件應當清晰、客觀,具體可包括實際賠付情況、醫療通脹情況、國家醫保政策的重大變化等。
在調整時間方面,首次費率調整應當不早于產品上市銷售之日起滿三年,每次費率調整的時間間隔不得短于一年。另外,保險公司可以對不同組別的被保險人確定不同的費率調整幅度,但不得因為單個被保險人身體狀況的差異實行差別化費率調整政策。
《通知》還建立了“負面清單”:上一年度該產品賠付率低于85%,且低于行業費率可調的長期醫療保險產品平均賠付率10個百分點及以上;上一年度該產品發生群訪群訴糾紛;銀保監會要求不得上浮費率的其他情形。存在上述任何一種情形,保險公司當年度不得上浮費率。
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提供產品說明書,對費率調整情況進行詳細說明。同時,應當以案例形式演示本產品提供的保障以及投保人可能面臨的各年度費率調整情況。
引導保險公司豐富產品供給
“細化了費率調整的相關規定,解決了困擾醫療保險發展的制度障礙,將有利于豐富產品供給,助推醫療保險市場健康發展。”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費率調整機制的引入,保險公司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規避醫療費用通脹風險,開發銷售長期醫療保險產品的意愿進一步增強。同時,參考借鑒其他國家做法,將費率調整的決定權交由保險公司,有利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豐富產品供給。
上述負責人還透露,《通知》此前向行業征求過意見,明確傳達了鼓勵發展長期醫療保險的積極信號,相信已經有保險公司對此類產品進行了研究。
對于消費者而言,自身合法權益也將更好地得到保障。一方面,《通知》對保險公司費率調整行為進行了規范,明確規定了保險公司費率調整應當履行的信息披露和告知義務,也強調保險公司不得因單個被保險人身體狀況的差異實行差別化的費率調整政策,有利于防止保險公司隨意調費、無依據調費;另一方面,通過大力發展長期醫療保險產品,將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長期健康保障需求,有效避免因被保險人健康狀況變化、或者保險公司產品停售而無法續保的風險,較好解決了消費者的后顧之憂。
另據記者了解,為防止混淆“短期”和“長期”醫療保險產品,銀保監會正在研究出臺相關文件。
(文章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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