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當上支行副行長 剛上任就違法放貸!
2019-12-24 10:39:29 來源:券商中國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一則判決書,揭開了湖南藍山農商行旗下支行的亂象。
判決文書顯示,出生于1988年11月的唐某軍,在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擔任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副行長(主持全盤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違反相關規定,向17名借款人發放貸款697萬元,至今尚有382萬元未收回。
同時,唐某軍還利用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副行長職務便利,挪用客戶歸還的本息32萬元不入賬,歸個人使用超過3個月未還。
最終,唐某軍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和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5萬元。
27歲走馬上任副行長
據了解,湖南藍山農商行前身為藍山縣農信社,以服務三農、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2013年12月25日,湖南省藍山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掛牌開業,成為湖南省第26家、永州第4家開業的縣級農村商業銀行。
據最新數據,藍山農商行有27家營業網點,總資產54.98億元,各項存款余額47.76億元,市場份額占比全縣44.37%,六年累計繳稅2.37億元,連續四年為該縣第一納稅大戶。
12月19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判決文書顯示,被告唐某軍生于1988年11月,系藍山縣本地人,從2015年就擔任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原副行長。
唐某軍主要觸及兩方面的違法,一方面是違法發放貸款罪,利用支行副行長職務之便,向17名借款人發放貸款697萬元,至今尚有382萬元未收回。
發放貸款違法主要體現在哪些地方?判決書顯示,唐某軍在借款人沒有提供擔保的情況下,就給他人發放信用貸款。也沒有對貸款使用人嚴格審查,相繼違反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
客戶經理與會計失職
不過,唐某軍違法發放貸款,亦有其他人的責任。
判決書表示,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客戶經理和會計未履行客戶經理職責,對貸款發放后唐某軍要求其補簽字時不阻止,也不向藍山農商行匯報。另有該行員工李某直接將密碼長期泄露給唐某軍使用。
因此,這也使得唐某軍在挪用資金方面有了可乘之機。2013年下半年至2018年5月期間,被告人唐某軍利用擔任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信貸員、副行長的職務便利,將客戶徐某4人歸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共計31.835萬元不入賬,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
藍山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唐某軍身為藍山農商行大洞支行主持全盤工作的副行長,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唐某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客戶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法院一審以犯違法發放貸款罪、犯挪用資金罪,決定唐某軍對執行有期徒刑5年半,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宣判后,唐某軍不服,提出“愿意歸還已挪用的資金和繳納罰金,請求二審法院予以從輕處罰”。在二審審理期間,唐某軍的親屬已代為將唐某軍挪用的資金本息19.9萬元返還給湖南藍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替唐某軍繳納了罰金5萬元。
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維持湖南省藍山縣人民法院(2019)湘1127刑初121號刑事判決第一項中對被告人唐某軍犯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定罪、附加刑部分及犯挪用資金罪的定罪部分和第二項;撤銷湖南省藍山縣人民法院(2019)湘1127刑初121號刑事判決第一項中對被告人唐某軍犯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刑部分及犯挪用資金罪的量刑部分;最終,唐某軍因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關鍵詞: 違法放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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