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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送茅臺 華貴人壽領新年“一號罰單”

2019-01-25 09:42:14 來源:金融投資報

因向投保人贈送價值合計逾百萬的飛天茅臺白酒等三項違法行為,近日,華貴人壽收到銀保監會開具的2019年“一號罰單”,合并罰款130萬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7-8月,華貴人壽在銀保業務經營過程中,制定并執行營銷方案,向投保人贈送價值合計105.76萬元的飛天茅臺白酒,涉及保費11199萬元。對此,銀保監會指出,華貴人壽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規定,并對華貴人壽罰款3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處以共計23萬元的罰款。

與此同時,華貴人壽還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以及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兩項違法行為。

具體來看,2017年3月,華貴人壽承保的一張交通工具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單,保險期間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涉及飛機、火車、輪船三項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其中飛機意外傷害報備條款費率為 0.1‰,實際按照0.9‰直接承保;火車意外傷害報備條款費率為 0.15‰,實際按照0.75‰直接承保;輪船意外傷害報備條款費率為 0.2‰,實際按照2.35‰直接承保。華貴人壽共收取保費200萬元,向兼業代理機構支付手續費150萬元,支付比例75%,大幅超出相關產品備案精算報告中的預定費用率25%。同年6月,華貴人壽另一張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單也發生了類似情況。

此外,華貴人壽還存在多次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行為。2017年11月9日,華貴人壽銀保部通過虛構參會人員虛增會議費金額的方式,套取資金12696元,套取資金主要用于銀保團隊的其他會議費用;2018年1-5月,華貴人壽銀保部通過虛列8名銀保客戶經理工資底薪,套取費用共計33860.89元,套取資金主要用于發放銀保客戶經理的節日福利;2017年7月-2018年6月,華貴人壽銀保部以獎勵展業工具之名,安排以報銷業務推動費方式虛假列支費用共計27.6萬元,資金主要用于采購銀保部日常會議及招待使用物品。

對于上述兩項違規行為,銀保監會對華貴人壽分別罰款30萬元、25萬元,相關負責人處以警告共計罰款22萬元。

據公開信息,華貴人壽于2017年2月成立,公司首期注冊資本金10億元人民幣,是貴州省第一家本土保險法人機構。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華貴人壽第一大股東,持股20%。(吉雪嬌)

關鍵詞: 保險 茅臺 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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