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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擬規范收費公路融資渠道

2018-12-21 16:34: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交通運輸部20日在官網發布《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交通運輸部指出,此次修訂,擬明確村道規劃要求、規范收費公路融資渠道、調整收費公路養護資金籌集的管理規定、取消收費站設置審批等。

交通運輸部在發布的關于《公路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說明中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以下簡稱《公路法》)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確立“兩個公路體系”發展思路。

結合我國基本國情和公路交通發展實際,在《公路法》修訂草案總則中明確未來公路發展要堅持以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確立了“兩個公路體系”的戰略思路,兼顧和保障不同用路群體的權益,為公眾提供可自由選擇的差異化通行服務。同時,將收費公路界定為,通過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籌集建設、養護、管理資金的公路。

——明確村道的法律地位和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的內涵。

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廣大農民群眾對農村公路需求不斷提升,村道已成為農村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國辦發〔2005〕49號,以下簡稱49號文)后,村道被納入了公路范疇,村道建設得到長足發展,客觀上公路已按其在公路路網中的屬性和地位分為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和村道,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這已成為全社會共識。本次修訂將村道明確為公路的組成部分,并將縣道、鄉道和村道統稱為農村公路。同時,補充明確了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的內涵。

——明確政府的主體責任。

農村公路作為政府提供的公共基礎設施,目前在《公路法》中對政府職責的規定較為籠統。49號文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區農村公路的責任主體,鄉鎮人民政府有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保護以及養護資金籌措等方面的具體職責,由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在實際執行中由于缺少法律的明確規定,各級地方政府對縣道、鄉道、村道的法定管理主體不清,縣、鄉政府職責不明。通過本次修訂,擬明確縣鄉兩級政府的責任分工,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責任主體,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鄉道和村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同時,授權由國務院制定農村公路的具體管理規定。

——明確村道規劃要求。

當前,由于村道未納入法律范疇,主要通過行政指令方式指導建設,存在主觀性和盲動性,村道規劃缺失,與公路網的銜接協調性和統籌性不足,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帶動作用不突出不充分。通過本次修訂擬明確村道規劃的編制主體、責任主體,以及規劃修改和命名編號等要求,為村道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規范收費公路融資渠道。

按照新《預算法》及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規范收費公路融資渠道,擬刪去現行《公路法》中關于向國內外金融機構或者外國政府貸款的融資方式規定,進一步明確公路建設資金的來源為財政撥款、政府舉債和社會投資,并對允許收取通行費的相關規定進行了相應調整。

——調整收費公路養護資金籌集的管理規定。

為了解決高速公路收費到期養護資金沒有保障的問題,擬通過本次修訂明確通過收取車輛通行費方式籌集養護和管理資金,保障高速公路健康可持續發展。

——落實國務院部署要求,取消收費站設置審批。

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取消省界收費站的部署和要求,同時,結合“放管服”改革精神,在省界收費站徹底取消后,主線禁止設置收費站,匝道收費站的設置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在初步設計階段已通過審批進行控制,因此擬刪除收費站審批規定。

關鍵詞: 交通部 收費公路 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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