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國有房屋租金減免“硬核”政策 穩定經濟增長
2022-03-10 10:20:10 來源:交匯點
為應對疫情穩經濟,促進服務業恢復發展,近日,江蘇省財政廳會同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快速響應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及時啟動應對機制,聯合制定印發《關于減免2022年國有房屋租金操作實施細則的通知》,出臺江蘇國有房屋租金減免“硬核”政策,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提振信心,著力穩定經濟增長。
一、減免對象:全省范圍內承租國有企業(包括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小微企業依據工信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予以確定;個體工商戶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國務院令第666號)進行認定。
二、減免標準:國有房屋所在縣級行政區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風險地區的,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計減免3個月租金;細則出臺之日后,被列為中高風險地區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礎上,再順延或從當月起追加減免3個月租金(減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國有房屋所在縣級行政區2022年已被列入中高風險地區的,2022年3月份—8月份租金全免,累計減免6個月租金。省外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執行屬地政策。
三、減免方式: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減免的房租經雙方協商一致,優先從合同期內后續未繳納租金中抵扣。后續未執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還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其中:租金未繳財政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承租方;租金已繳財政的,由出租單位按財政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資金退付后,返還承租單位。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單位按合同涵蓋的租期范圍,直接減免相應月份的租金。
四、審批流程: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資料包括承租單位申請書、承租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租賃合同。出租單位報其主管部門審核批準(主管部門可視情下放權限到事業單位),如出租單位本身為主管部門的,則由出租單位自行核準,并留存必要的檔案資產備查。承租國有企業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由企業按內部決策(審批)程序核準。
五、有關要求:《通知》要求,各市縣、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來,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指定專人負責;各房屋出租單位要主動與承租方對接,做好租金減免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有條件的可以在官方網站設立房租減免專欄,公布房租減免政策、辦理流程、所需材料、辦理部門和聯系方式等,建立租金減免問題來信來訪處理機制,依法合規妥善處理群眾反映問題,對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將租金減免落實到最終承租人。
國有資產是全體人民共同的寶貴財富,是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和保障。2020年以來,為抗疫穩企,我省連續出臺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有力支持了我省經濟的平穩運行。2022年,我省再次出臺力度空前的租金減免政策,使廣大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增強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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