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條例》4月1日施行 門票減免、文旅融合、鄉村振興.......這些你關心的河南文旅“新法”來啦!
2020-03-27 16:43:34 來源:大河網
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費暢游、紅色旅游景區應當免費向公眾開放、打造黃河文化游,讓黃河文化“活”起來......這些你關心的河南文旅“新法”來啦!3月27日,大河網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河南省旅游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河南省旅游條例》自2020年4月1日正式施行。
《河南省旅游條例》12年后迎“大修” 加速推進建設文化旅游強省
《河南省旅游條例》2007年9月1日頒布實施,實施12年來,對促進旅游業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相比原《條例》,修訂后的《條例》彰顯了全域旅游和大眾旅游的時代特征,突出了我省旅游業發展需要保障和促進的內容。”發布會上,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紹,《條例》共有10章103條,設置總則、旅游規劃和建設、旅游資源的利用、旅游促進和發展、旅游新業態培育、旅游者權利義務、旅游經營和服務、旅游監督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十章。
修訂后的《河南省旅游條例》能夠基本契合河南旅游業現狀及旅游業發展趨勢,從法律層面保障全省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為河南全面實現“依法興旅、依法治旅”的目標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對促進全省旅游業實現由單一觀光型向觀光與休閑度假型轉變、由門票經濟型向產業經濟型轉變,把旅游業培育成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以及滿足人民群眾對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加速建設文化旅游強省,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促進作用。
《河南省旅游條例》十大亮點搶先看
亮點一:旅游管理體制
健全文化和旅游行政執法機構,配備執法人員
《條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了旅游業主管部門是文化和旅游部門,內容充分體現了以立法促融合、以融合促發展的思想,對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方法途徑進行了試水和探索。《條例》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文化和旅游綜合協調機制,明確了文旅部門對旅游業的行政執法權。
亮點二:全域旅游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全域旅游
全域旅游對于推動單一景區建設向區域資源整合,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旅游業現代化和集約化水平,更好滿足旅游消費需求具有重要意義。《條例》最大的亮點就是以省級立法,把全域旅游思想貫穿整個條例。同時,注重可操作性,對旅游設計的規劃、土地資金、設施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及政府、社會、旅游企業和游客的權利義務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安排旅游發展資金。《條例》還規定,旅游資源保護規劃、旅游推廣、旅游人才培養、企業扶持都有專項經費。
《條例》還明確了推進全域旅游的政府職責。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全域旅游,在規劃編制上,規定了應當以全域旅游的理念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旅游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在旅游交通上,第二十四條明確了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加快建設旅游風景道和沿黃旅游通道,為全域旅游提供交通便利,體現了部門職責在旅游業的具體化。
亮點三:門票減免
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員免門票
《條例》規定紅色旅游景區應當免費向公眾開放。依托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應當逐步降低門票價格,實際上是通過門票下降的方式,倒逼景區,必須在現有的基礎上改善服務質量,增加服務項目,增加合理創收能力,提質增效。《條例》特別規定,依托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應當對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票,這是河南針對全國游客釋放的國民福利。同時,《條例》也將殘疾人、現役軍人、人民警察、國家消防救援人員等特殊人群納入免票范圍,從政治上、實際上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從優待警等方面的指示要求。
亮點四:文旅融合發展
打造老家河南等文化旅游品牌
依托文化旅游資源,打造老家河南等文化旅游品牌。《條例》明確給出了全省文旅融合發展的大方向。哪些是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做的,哪些是縣級人民政府應該做的,都做了詳細規定。
亮點五:鄉村振興
(一)鄉村旅游
我省是農業大省,發展鄉村旅游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緊扣鄉村振興的大主題,結合河南省的實際省情,《條例》把鄉村旅游作為重點,單列了一節。里邊的許多內容都比較具體,旨在解決目前鄉村旅游發展的瓶頸問題。分別對鄉村旅游的監督管理、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旅游企業開辦、人才培養、經營服務等內容作了規范。
(二)民宿旅游
有關部門應當簡化審批手續
從旅游民宿到民宿旅游,反映了河南省對民宿經濟的重視和擴展。《條例》積極鼓勵和支持民宿經濟發展,首次明確了“民宿旅游”的法律地位,隨著鄉村游的興起,具有鮮明地方特色和文化元素的民宿回應了旅游者的普遍需求。新條例增加了相關規定,在鄉村和旅游景區、風景名勝區等特定區域,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租賃他人住宅,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牧副漁生產活動,開辦民宿,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飲等服務。民宿的建筑、設施設備和經營服務應當具備必要的治安、消防和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有關部門應當簡化手續,提高辦事效率,支持和促進民宿業發展,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亮點六:文化和旅游綜合執法
刻劃或者涂污文物將被罰款
過去,景區歸水利、自然資源、住建、文物、林業等多部門多頭管理,九龍治水,旅游部門執法環節薄弱、執法鏈條斷節。《條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了文化和旅游部門對景區的執法權。《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行政執法機構,配備執法人員。執法人員可以對景區內非旅游開發活動、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各項違法行為進行罰款。
亮點七:旅游企業
(一)旅游企業票據可以報銷
不少政府部門在舉辦各種活動時,雖然很想用旅行社等旅游企業提供的會議組織、住宿安排等服務,但總是怕人說“閑話”,票據不好報銷,因此寧可多掏費用,也不敢與旅行社合作。《條例》針對這個現象,進行了規定:旅游企業可以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出具的合法票據可以作為報銷憑證。
(二)用水用電用氣
旅游企業執行一般工業企業標準
根據《條例》規定,賓館、飯店、景區等旅游企業迎來重大利好,昂貴的用電用氣成本將大幅下降,以降低整個服務價格,吸引更多外地游客來豫觀光旅游。
亮點八:非法組織旅游
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不能從事旅游業務
《條例》對非法組織經營旅行社業務的市場亂象說不。戶外俱樂部、微信群、保健品公司、培訓機構等沒有旅游資質的組織和個人,經營旅行社業務屬于非法行為。經營性旅游業務的定義是指從事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活動,為旅游者提供相關的旅游服務,開展國內旅游業務、入境旅游業務和出境旅游業務。
亮點九:強迫購物
強迫游客購物將被罰款和吊銷導游證
關于旅游購物,《條例》一方面規定各級政府要積極開發各種特色旅游商品,建立大型購物中心,滿足游客需求,一方面又規定了要自愿購物。如果誘導、強迫游客購物,將被罰款和吊銷導游證。
亮點十:帶薪休假
《條例》強調依法落實帶薪休假制,解決節假日擁堵癥,把大量的集中出游變為平時錯峰出游。這是一個疏導的法條,旨在通過法定促進,引導適時出游、適度出游,提高旅游的舒適度和游客的體驗度。(記者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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