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保護生態環境 試行損害賠償制度
2019-01-30 14:20:30 來源:科技日報
近日,記者從無錫市政府獲悉,該市已正式出臺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無錫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生態環境損害后怎么賠,誰來賠,賠多少等問題,都可根據《無錫市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進行處理。”
記者了解到,多年來,該市與其他地區一樣,由于缺乏生態損害賠償的相應規定,存在“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不合理問題,致使環境污染處理執行不到位,企業污染不擔責,嚴重影響環境安全和生態文明建設。
此次,無錫市在《方案》中明確生態環境損害的對象與范圍:主要指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環境要素和植物、動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變,以及上述要素構成的生態系統功能退化。并明確了無錫市人民政府及市(縣)區人民政府是無錫市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權利人。同時,將追責權利進一步下放到市(縣)區人民政府,更利于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修復方案等程序的快速開展。
《方案》還規定,生態環境損害發生后,經專業的司法鑒定評估,賠償義務人應當組織修復損害的生態環境。當該義務人無能力自主開展修復時,可委托具有修復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進行修復,修復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承擔。
據透露,今年,該市還將研究出臺生態環境損害報告、磋商、修復以及資金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并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實踐,通過案件的推進不斷完善制度。力爭到2020年,初步建立責任明確、機制暢通、技術規范、修復有效的具有無錫特色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過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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