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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熱聞!滬深交易所年內對3478起異常交易行為采取監管措施

2022-07-25 05:44:14 來源:證券日報 記者 郭冀川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專家建議,謹慎參與異常波動股票交易

近期,針對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價發生明顯異常情況,滬深交易所持續加大監管力度。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截至7月24日,滬深交易所7月份對405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此外,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49份;深交所對11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違規進行紀律處分。

從年內情況來看,今年以來,滬深交易所已經對3478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平均每月約496起。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641份,平均每月91份。深交所對102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違規進行紀律處分,平均每月14宗。

上海恒隆律師事務所律師邵文利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信息披露已經成為監管的重心,今年滬深交易所加強信息披露的監管和處罰力度,不僅可以壓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責任,保障投資者知情權,還可以遏制投機炒作行為,引導理性交易。

“滬深交易所加大了對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常的聯動監管力度。”巨豐投資首席投資顧問張翠霞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往往存在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揭示不充分的情況,不僅破壞上市公司的形象,還常常引發內幕交易等違規行為,一些股東或個人會利用不正當的信息披露進行內幕交易或股價操縱,嚴重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近期,上交所還對*ST博天等嚴重異常波動股票、退市海醫等退市整理股票和嚴重異常波動可轉債持續進行重點監控;深交所對漲幅異常的“中通客車”“贛能股份”進行重點監控。

張翠霞表示,“一些熱門股被交易所重點監控,意味著有一定的潛在風險,很可能迎來股價下跌,因此投資者需及時關注監管動態,謹慎參與異常波動股票交易。”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全面的信息披露是保障投資者利益、推動證券市場良性發展的根本所在,投資者應更加關注企業本身的經營情況,尤其應當密切關注上市企業財務、法律等方面的信息披露風險,避免踩雷。

關鍵詞: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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