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協:創投基金稅收政策取得重大突破
2018-12-14 11:43:11 來源:中國基金業協會
2018年12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所得稅優惠促進創業投資發展,加大對創業創新支持力度。會議決定,在已對創投企業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實行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所得稅額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從明年1月1日起,對依法備案的創投企業,可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其個人合伙人從該基金取得的股權轉讓和股息紅利所得,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或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其個人合伙人從企業所得,按5%-3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政策實施期限暫定5年。
長期以來,包括創投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稅收政策是否清晰穩定,各地征管標準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投資基金運作特征,是關系到股權投資基金募資、投資、退出的關鍵問題,甚至影響投資人和基金的投資信心,進而影響企業穩定經營。
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創投基金稅收安排,明確創投基金稅收在基金層面匯算清繳,創投基金的個人合伙人從該基金取得的股權轉讓和股息紅利所得,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該政策既符合《基金法》第八條關于基金稅收的特別規定,同時也符合基金稅收國際慣例,充分體現了稅收法定和稅收中性精神,是完善我國資本市場稅制的重要一步。
基金作為直接融資工具,是形成資本的重要力量。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創投稅收新政突破了以稅負增減為目標的存量博弈困局,從根源上厘清了創投基金稅收要求,有助于激發股權投資熱情,提升我國長期資本形成能力。這是我國稅收制度走向成熟的體現,必將對我國創業創新發展大局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從基金行業看,創投稅收新政符合投資基金運作特點,納稅主體明確,稅目清晰、稅率合理,將極大地改善創投基金稅收環境,穩定市場預期,降低稅收不確定性風險和納稅成本,增強基金投資者和管理人信心,是對行業發展的重大利好。我們相信,創投基金一定會充分受益于稅收新政,迎來更大發展。國務院通過創投新政提升創業創新效能,促進擴大就業和產業升級的政策目標一定能夠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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