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進法出臺 傳統“家事”上升為重要“國事”
2021-10-25 09:36:23 來源:中國青年報
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社區密切配合,積極參加家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父母分居或者離異,應當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護未成年人,應當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學習、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與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等。
在法律責任中,除了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不正確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法律后果外,還規定公檢法機關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行為的,要根據情況對監護人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郭林茂表示,家庭教育的主要責任在家庭,國家不過度干預,但需要一定的支持舉措。新法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將相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組織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隊伍,開展家庭教育服務工作,并對家庭教育存在一定困難的家庭,特別是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服務。
新法還要求,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構、收養登記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應結合自身工作,提供家庭教育指導;鼓勵高等院校開設家庭教育課程,培養家庭教育專業人才;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為家庭教育事業進行捐贈或者提供志愿服務,可以依法設立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
新法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的內容,發現未成年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要及時制止管教,并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可設立社區家長學校或者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
“學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關鍵,其他社會力量的協助是家庭教育取得更好成效的保障。”郭林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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