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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 浙江全省將推行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

2021-09-01 20:52:26 來源:浙江日報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公安部“我為群眾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9月1日起,浙江全省將推行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部分城市將試點駕駛證電子化和貨車電子通行證等便利措施。

9月1日起,寧波、嘉興兩地將試點實施駕駛證電子化,兩地群眾可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駕駛證。

據介紹,電子駕駛證申領條件為,駕駛證狀態為正常、違法未處理、事故未處理的駕駛人。駕駛證狀態為記滿12分、暫扣、扣押、逾期未換證、逾期未審驗的,則不允許申領。申領成功后,可在辦理交管業務、接受執法檢查時出示使用,試點城市發放的電子駕駛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今年6月起,杭州、寧波兩地已試點實施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措施,買賣雙方自主選擇在機動車登記地(轉出地)或者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轉入地)進行交易、開具發票,不再強制要求返回機動車登記地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實行車輛交易登記“異地辦理”。9月1日后,全省11個設區市均可辦理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需要注意的是,該項措施目前僅在全國218個城市試點,如有省外非試點城市買賣二手車情況的,仍按照原規定辦理交易登記手續。

9月1日起,在前期清理和規范城市貨車通行政策,以及在南京、南昌、海口、烏魯木齊4個城市試點貨車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電子通行碼的基礎上,公安部交管局決定開展試點改革措施第一批推廣應用工作,在我省嘉興、臺州兩地推廣應用“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電子通行碼。我省其他設區市2021年年底前施行。原本地交管手機APP、公眾服務號等申領電子通行證渠道仍有效。(記者王晨輝通訊員張安麗)

關鍵詞: 營商環境 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 二手車 駕駛證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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