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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臺全國首個“防性騷擾指南” 有著健全反性騷擾機制里程碑意義

2021-03-29 08:50:14 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防治“騷擾”的共識,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不可能照抄舶來品,需要所有社會成員的參與,就像韓國那部電視連續劇的名字所揭示的那樣——“就算敏感點也無妨”。

日前,深圳市婦聯、公安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我國首個指導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防治騷擾工作機制的制度文件《深圳市防治騷擾行為指南》,首次明確了騷擾行為的構成要件、具體表現形式、主要類型,并詳列了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十多種具體表現形式。

首先《指南》對“騷擾”做了定義:違背他人意志,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具有本質內容的、不受歡迎的侵權行為,該行為使當事人受到冒犯、脅迫、羞辱,導致了不良的心理感受或敵意,不友好的工作(學)環境。違背他人、不受歡迎的侵權、不友好的環境,成為騷擾的三大構成要件。

其次,《指南》還首創了防治騷擾工作機制,要求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設立防治騷擾責任部門、制定防治騷擾制度、開展防治騷擾的宣傳培訓以及受理騷擾申訴、舉報和處置程序。

可以說,這份《深圳市防治騷擾行為指南》意義重大,有著健全反騷擾機制里程碑意義,將對業已實施的《民法典》中防騷擾的“雇主責任”進行強化和細化。

從“反騷擾”機制的發展來看,2005年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寫入了“禁止騷擾”,但是“騷擾”概念并沒有被后來修訂的《刑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所吸收,對“騷擾”的構成要件、具體表現形式也沒有做出具體規定,這也導致“騷擾”游離于現行的執法體系之外,被一些學者稱為“法律孤兒”。

所以說,這一次《深圳市防治騷擾行為指南》填補了這個社會規范、適用法律的空白,明確了是非標準,拿出了有明確程序的投訴、解決措施。“騷擾”一般較為隱蔽、隱晦,且認定有很大模糊。所以,之前要么在事發之初難有作為,要么等待事態發生到嚴重猥褻、侵行為后才能適用相關刑事法律的規定。

而這次《深圳市防治騷擾行為指南》提供了一本一線執法手冊,讓相關投訴、司法介入更及時:品評他人的身體敏感部位、講下流笑話、不受歡迎身體接觸等,都屬于騷擾,也是為人們行為規范劃下紅線,為雇主履行反職場騷擾責任明確標準,為執法機關介入提供參考依據。

防治“騷擾”的共識,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不可能照抄舶來品,需要所有社會成員的參與,就像韓國那部電視連續劇的名字所揭示的那樣——“就算敏感點也無妨”,深圳勇敢地邁出了這一步。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關鍵詞: 防性騷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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