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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手機支付就不能消費?變相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2020-11-06 14:39:10 來源:紅星新聞

近日,武漢市民張女士為母親辦理出院,特地準備了現金支付余款,可是沒想到工作人員提示他們不能使用現金。更令她沒想到的是,接下來,她又接連在物業、停車場、小賣部碰了壁,原因都是對方拒收現金。

此事經媒體報道后,立刻引來不少網友的共鳴。沒有手機就不能消費了?這是大家的疑問和不解。

↑截自湖北經視

其實,拒收現金本就屬于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因此,針對拒收現金的行為,消費者完全可以采取投訴、舉報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可問題在于,拒收現金現在已成為一些商家的“潛規則”。那擺滿柜臺的二維碼、店員拿在手里的掃碼機器,無一不在“提醒”我們,電子支付才是更“正確”的支付方式。

不可否認,在智能手機時代,電子支付讓我們嘗到了科技進步帶來的甜頭,也為我們提供了更多便利。但這并不意味著,現金支付就可以退出歷史的舞臺。

首先,人民幣的貨幣法定地位不可動搖。其不僅是貨幣,更代表著國家法定金融體系的權威與神圣,不可等閑視之,不可隨意褻瀆。如果整個社會只使用電子支付而放棄現金支付,久而久之,貨幣會損失其支付功能,進而影響到整個國家的金融秩序和貨幣地位。

其次,拒收現金也有違公平、傷害正義。一旦有偏遠地區或者缺少相應設備的消費者無法使用電子支付手段,商家又不能提供現金支付,就會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損。這與科技保障民生的初衷,無疑是相悖的。

我們特別要警惕的是,電子支付手段演變成某種市場霸權:過度鼓吹電子支付的便捷性,卻忽視了紙幣的不可替代性;強求所有人都使用電子支付,而將不善于或者不樂意采用這種方式的用戶,排斥在“主流商業體系”之外。

電子支付得到推崇的原因不難理解,可省去更多程序和環節,商家得到的是“省事”,也是安全。但是,

保證支付手段的多樣性,尤其是現金支付的正當性,也是對弱勢群體的切實保護。無論如何,科技手段的進步不應演化為變相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應該看到,武漢市民張女士還能通過媒體曝光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但還有更多不會或不具備電子支付能力的群體,比如老人,則很難在輿論場中掌握“話語權”。因此,

大可不必嘲笑只會使用現金支付的群體,也不該把電子支付視作高人一等。一個文明的社會,本就應該保證價值的多元化,保護好每個群體的現實利益。

不同的成長背景、個人喜好、知識能力,決定了每個人對于貨幣支付的態度和方式的不同。因此,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李勤余

關鍵詞: 沒手機支付就不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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