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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將“營商環境”納入部門年度考核

2020-01-15 09:23:30 來源:重慶商報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2020年重慶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要營造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那么,我市應該如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以激發更多制度紅利與市場活力?政協委員們紛紛為此建言獻策。

市政協委員、銅梁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何建偉:

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保障和促進民企發展

“近年來,重慶在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中,致力于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商親商的社會環境,切實為民營企業營造出了良好的法治環境。”何建偉說,總體來看,重慶民營企業發展法治環境持續向好,有效激發了民營企業經營動力與活力。

不過,何建偉直言,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市營商環境也還有待進一步優化。目前仍存在民營企業普遍反映在土地供給政策、資金支持政策等方面,通常無法與國有企業享受到同等待遇,以及個別本由政府部門提供的服務事項推向市場等問題和不足。

為此,何建偉建議,我市仍要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法治環境。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思維和履職能力,依法充分履職,保障和促進民企發展。

何建偉說,具體操作方面,建議健全中介機構管理制度,依法治理中介機構違規代言、亂收費等問題。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改進執法方式,做到行為規范、程序規范,防止以罰代法、執法“一刀切”,對民營企業的一般違法行為,要審慎研究、妥善處理,不能一味處罰、一罰了事,堅決避免對市場活動的過度干預。

同時,職能部門要提高服務水平,持續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如加強涉企政策宣傳。繼續對涉企政策的梳理、匯總,及時更新完善,對項目申報、稅收優惠、穩崗補貼、招工補貼等政策加強宣傳、解釋,指導企業及時享受各項優惠政策。創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務,通過開展“法律服務進民企”活動,提高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此外還要加強執法監督,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對暫時資金周轉困難、尚有經營發展前景的債務企業,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嚴厲打擊涉企犯罪,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

市政協委員、永川區政協副主席羅朝友:

將“營商環境”納入部門年度考核

“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一個城市的生產力和競爭力,優化營商環境是增強市場活力、促進發展和就業的有效舉措。當前,重慶正處在加快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只有以務實有效的制度建設來打造營商環境新優勢,才能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羅朝友告訴記者,世界銀行的一項報告指出,良好的營商環境會使投資增長率增加0.3%,GDP增長率增加0.36%。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全球關注,全民期盼。

就我市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羅朝友提出了三項建議:

首先,思想觀念要更解放。在全市上下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牢固樹立人人、事事、處處都是營商環境的理念;進一步走出去,到先進國家和地區考察學習,轉變觀念,獲取真經。在鼓勵創新上,建議健全容錯糾錯機制,讓改革創新、干事創業者盡責免責,切實解決多做多犯錯的顧慮。

其次,在全市資源統籌方面,可建立工作專班,市、區兩級統籌協調、上下調度,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全市一盤棋推進。并優化考核督促,將市級部門與區縣一并納入“營商環境”年度考核。

最后,在切實提升企業獲得感上,羅朝友談到,以更精準的服務,滿足企業所需。如升級完善市級網審平臺,提速數據互通、審批互聯,強化優惠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實;開展第三方社會成效評價,多方查找問題,提出針對性優化措施建議;同時對廣大企業、中介機構開展有針對性的宣講,形成全社會知曉、支持和參與優化營商環境濃厚氛圍。

繼續加強市場環境的公平性增強民營企業信心

市政協委員、西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黃俊教授基于民建的專題調研總結說,2019年,重慶市委、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進一步激發了我市民營企業的活力和創造力,進一步發揮了民營經濟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推動了民營企業改革創新、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但需要注意的是,伴隨我市民營經濟蓬勃發展的同時,也有部分傳統行業的民營企業仍處于“無序混戰”之中。

黃俊教授舉例介紹:“比如電梯行業,外資品牌擁有國內70%的市占率,國內最大的10個內資品牌擁有15%的市占率,其他的600多家內資品牌僅有剩余15%的市占率,導致電梯行業陷于‘紅海競爭’的怪圈;又如以前我市摩托車行業在國外市場出現的‘血拼價格’、‘賠錢出口’的怪象,可見營商環境如果缺乏有效管控,惡性競爭將使某些傳統行業的民營企業微利茍存、喪失后勁,最終將難以匯聚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動力。”

黃俊教授因此建議,我市一方面要繼續加強市場環境的公平性,增強民營企業信心。在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匯聚高質量發展動力的過程中,進一步細化產業引導,落實政策指導,精益業務輔導,例如可以借鑒新加坡智慧城市建設以及紐約、倫敦等成立市長數據分析辦公室的經驗,設立類似“政策數據分中心、企業數據分中心、民意數據分中心”,從源頭把準需求。同時,地方政府在提出良好政策、制度、措施的同時,應繼續加強全面發力和執行力度,實現政府與市場主體間的良性互動。此外,我市要繼續加強“親、清”政商關系,增強民營企業活力。進一步加強落實,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做強監管的“加法”以及優化服務的“乘法”,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通過優質高效的政府服務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為市場主體的合法經營行為保駕護航。

關鍵詞: 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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