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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將至 攜帶郵寄粽子出入境需謹慎

2019-06-04 10:37: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臺州6月3日電 (見習記者 范宇斌 通訊員 鄭鋒)端午將至,粽葉飄香。不少民眾或為了給海外親友送去故鄉的記憶,或為了給國內親朋帶回他鄉的風味,選擇攜帶、郵寄粽子出入境。

3日,記者從臺州海關獲悉,未經檢疫入境的肉粽、火腿粽、蛋黃粽等,存在傳帶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檢疫性疫病的風險,而且攜帶、郵寄的粽子經過長時間旅程易發生變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1712號公告)的規定,(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等屬于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物的范疇。據此,諸如肉粽、火腿粽、蛋黃粽等,不可攜帶、郵寄入境。

除了中國對粽子入境有要求之外,其它不少國家和地區對入境粽子也有不同限制。禁止各類粽子攜帶、郵寄入境的國家和地區有:德國、法國、西班牙、瑞士、丹麥、印度、印度尼西亞、巴西、卡塔爾、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匈牙利、比利時、烏拉圭、捷克、韓國、愛沙尼亞、緬甸、菲律賓、墨西哥、剛果等;禁止含有肉餡、蛋黃成分粽子攜帶、郵寄入境的國家有: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等。

按照《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的規定,一年內攜帶或者寄遞《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所列物品進境逃避檢疫兩次以上,應予以立案追訴。

因此,臺州海關提醒民眾:在攜帶、郵寄粽子出入境前,應了解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檢疫要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甚至承擔法律責任。(完)

編輯:賀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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