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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員工、出庫費、過度保養……買車這些套路要當心

2019-04-18 11:01:15 來源:北京晚報

岳先生的保養記錄顯示,車輛基本兩三千公里保養一次。

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引發關注,各部門正在抓緊調查處理。銀保監會最新回應,已要求奔馳汽車金融公司在全國范圍內對其經銷商是否存在類似違法違規收費問題進行排查,并進一步加強對經銷商的管理。

其實,除了討論眾多的“金融服務費”之外,買車前后還有一些環節、一些費用,同樣需要監管厘清,以維護好消費者權益和市場環境。

身份之惑

聲稱更優惠

“李鬼”員工店內賣車

回想起三年前的購車經歷,李東旭至今覺得不愉快。

當時他剛走進成都一家4S店,就有一位工作人員熱情迎來,稱自己是主管,閑聊后還稱是老鄉。該“主管”將李東旭帶進辦公室,宣稱只要交5000元定金,提車結尾款時將有更大優惠,并為其開具了收據。由于買車心切,李東旭當場就交了定金。

出了該4S店后,李東旭又去了另外兩家4S店,他發現其他4S店的車輛價格相對更低,且可以交更少的定金。當他返回上述4S店想要退錢時,卻被告知“一分都不能退”。多次交涉無果后,李東旭表示將求助媒體曝光,并且會維權到底。而后,該4S店才走出來一位工作人員進行解釋和安撫。“你先回家,定金我們會在一個月內打給你。你也不要再提那個‘主管’的事了,他不是我們店的工作人員。”

“怎么可能不認識呢?這就是忙著撇清責任。不認識你能允許他在店里,還大搖大擺出入辦公室?”李東旭慶幸,差點因為自己的一時沖動而被騙了定金款。

■說法

類似于“串通”

做好約定再付款

“類似做法以前有,現在已經較少了,因為車價太透明,把操作空間壓縮了。”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汽車市場研究分會秘書長崔東樹介紹說。這種操作手法,有點類似于“串通”,屬于經銷商內部管理的漏洞——本身就可以給你優惠,但就是不給你;等你交了定金或者一定費用再給你優惠。“特別是,在產權和經營權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經銷商就有可能有這種損公肥私的做法。”

崔東樹提醒消費者,購車的時候,需要跟店員做好一切交易事項的約定后,也就是明確雙方權責義務后再去付款。“不要隨便先去付錢,而是要把所有權益確定后再付款比較安全。”

費用之謎

不開發票 出庫費“看人下菜碟”

家住和平里的胡明購買汽車時除了上牌費之外,還交了出庫費。“上牌費還可以理解,出庫費是什么道理?汽車難道不該4S店保管嗎?”胡明說,一番砍價,最終花了500元出庫費。更“要命”的是,這筆費用是后來才被臨時告知的。“基本談好了整車價格才說的,而且不開發票。”胡明坦言,當時只有硬著頭皮付錢,最后給開了個收據。

安徽的岳先生則省去了這筆錢。“我比較幸運。通過熟人介紹,所以沒有花出庫費。”岳先生說,正常情況下,那家4S店會向消費者明說有出庫費。“一開始就會跟你說出庫費是必須交的。一種是,買車優惠3000元,但是要交800元的出庫費;另一種,不交出庫費,那么車就優惠不了。你是選擇交800元還是多給3000元?”

一名4S店前員工透露,之所以會有名目繁多的費用,主要原因是4S店的生存壓力和經銷模式使然。“廠商那邊會給壓力。進貨時得同時進一定數量相對不好賣的車,否則拿不到暢銷車的配額。難賣的車就相當于壓著千萬甚至上億的資金,只能大幅度降價賣車,導致總體沒什么利潤。所以,只能衍生這個費那個費來維持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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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

屬于灰色地帶,較特殊

“整個大的環境下,經銷商經營壓力很大。我們剛做過調查,一半多的經銷商都虧損,虧損額還不低。”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秘書長朱孔源認為,無論什么費用,只要明碼標價,公開透明,入庫規范,不是不可以收。“為什么收、怎么收、收多少,只要遵循一點——市場的規律。按照市場的匹配,公開公正透明規范就行。”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汽車市場研究分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出庫費等屬于經銷商付出了一定檢查、準備的服務,有一定合理性。“從消費者權益保障來說,購車時每一項都應有合理依據和發票,不開發票有一定問題,但也有經銷商降低成本的考慮。這個屬于灰色地帶的一些問題,有些無奈,也是一個特殊現象。”

保養之爭

縮短周期 “不在店里保養不負責”

雖然沒有交出庫費,但提起愛車的保養,合肥的岳先生表示很心累。

三年前,岳先生從合肥蜀山區某4S店購買了一款轎車,但保養的頻率和項目,常常讓他倒苦水。“壓縮保養里程,這種做法太普遍了。我用的是全合成機油,廠家建議是1年或者1萬公里保養一次,但4S店讓我半年或者5000公里保養一次,實際上可能更勤。”除此之外,從岳先生車輛變速器油的保養記錄來看,汽車使用說明書上標出是55000公里才需更換。然而,4S店在其愛車38000公里時,就已更換了。

記者采訪多位車主發現,對于過度保養,車主們主要吐槽三種現象:一是,保養里程與汽車說明書上的不一,縮短保養周期;二是,保養之時,4S店臨時增加一些項目或套餐;三是,4S店常掛在嘴邊的那句“質保期內不在我們店做保養,出了問題不負責。”

■說法

一切以使用說明書為核心

“只要消費者進了店,4S店就有贏利的機會。”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汽車市場研究分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出于市場環境和銷售壓力的考慮,經銷商往往會在保養等方面掙錢,這不可避免。“但是消費者要記住,保養事宜,一切以使用說明書為核心,不要輕信店員的話。”

崔東樹指出,所謂“不在4S店保養,出了問題不負責”這一說法站不住腳。“理論上說,這屬于欺詐行為,是對消費者不負責任。車是消費者自己的,正常保養是其個人的權利。只要是正規保養流程和使用合格產品,消費者就有這種權利和自由。”

崔東樹認為,只要消費者不是用了假冒機油或者不合格產品而導致的質量問題,4S店和汽車廠商就難逃責任。“客觀說,這屬于經銷商為了增加回廠率而采取的一些手段和說法,不合理。”

本報記者 李松林 文并圖

宋溪 插圖

 

編輯: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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