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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司機兩年19次“碰瓷”公交 勒索錢款超4萬元

2019-03-21 09:12:08 來源:北京青年報

的哥兩年19次“碰瓷”公交車

兩年“碰瓷”公交車19次,出租車司機張某昨天上午在北京朝陽法院出庭受審。

蹊蹺

多公交車司機“剮蹭”同一輛出租車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公交司機彭師傅駕駛公交車在朝陽區(qū)安慧橋西準備進站時,與一輛出租車發(fā)生剮蹭。由于是公交車全責,彭師傅選擇“私了”,賠償出租車司機張某2800元。

當他將自己的遭遇講給同車隊的王師傅聽時,沒想到其也與同一輛出租車發(fā)生過相似事故。

2018年9月1日,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朝陽區(qū)檢察院指控,張某在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間,駕駛出租車與公交車發(fā)生19次事故,敲詐勒索公交車司機錢款共計44400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利用公交司機害怕被公司處罰的心理索要財物,構成敲詐勒索罪,建議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真相

利用交通法規(guī)“碰瓷” 害怕敗露辭職

在庭審中,張某稱,在公交車并線時,他會主動貼近“不讓道”,甚至加速以每小時50公里左右的速度徑直往前開。停車后,張某一般會主動報警,而根據(jù)交通法規(guī),這種情況下并線車輛被判定為全責。“我從來沒有考慮過公交車里還有乘客。”張某稱。

當審判長提問“你為什么選擇公交車為目標”時,張某稱,選擇公交車作為“碰瓷”目標主要是因為公交車司機大多會主動要求“私了”。

案卷顯示,被“碰瓷”的公交司機稱,發(fā)生這樣的事故確實是公交車全責,如果按照正常途徑走車隊保險,司機不但會被停駛、參加安全教育學習,還可能影響績效和年終獎。

所以,面對張某“你全責,認不認”的追問,公交司機往往妥協(xié)選擇“私了”。張某稱,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私了”的數(shù)額從幾百元到數(shù)千元不等。

按照出租車公司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要主動上報,但張某從未上報過。當事情逐漸傳開后,害怕事情敗露的張某從出租公司辭職。

張某辯護人認為,張某無違法犯罪前科,由于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釀成犯罪,張某家屬代為退賠了被害人損失,建議法院判處緩刑。

昨天上午11時15分許,審判長宣布休庭。

此案未當庭宣判。

文/本報記者 趙加琪

編輯: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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