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435萬“提成款” 長春中院原院長涉嫌受賄
2019-02-13 15:31:11 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8年6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德友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雙開。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賈滋綠、李天舒單位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披露了張德友的部分案情:張德友幫助同學所在的企業得到業務,而企業則送給張德友提成款435萬多元作為回報。
“博士院長”挑熟人收受錢物
今年54歲的張德友曾任白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等職務,2012年12月,時年47歲的張德友擔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值得注意的是,張德友是一名“博士院長”,1996年,他進入吉林大學法學院進修法學專業,3年后獲得法學碩士學位,6年后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并進入沈陽農業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18年6月,張德友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雙開。當時的通報指出,張德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招錄文員,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
2018年7月,《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刊文對張德友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了剖析,文章指出張德友在擔任長春中院長后,在表面上拒收賄賂,但實際上只挑他認為“安全”的熟人收受錢物。
幫他人拿業務“提成”435萬
吉林省撫松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賈滋綠、李天舒是夫妻關系。賈滋綠是吉林省銀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天舒是該公司的職員,負責對外聯系業務工作。
為拓展公司業務,2010年底,李天舒找到同學、時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后調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德友(另案處理),在張德友的幫助下,銀泰公司得到了吉林銀行的貸款抵押評估業務。2014年末,在張德友的幫助下,銀泰公司得到了九臺農商銀行的貸款抵押評估業務。
張德友稱,2010年末,他在擔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找到吉林銀行行長唐某幫大學同學李天舒的公司得到了吉林銀行的資產評估業務。2014年末,在擔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他又找到九臺農商行行長高某幫吉林銀泰公司得到了評估業務。李天舒為表示感謝,承諾將在兩個銀行的評估業務營業額的30%送給他做提成,他同意收下這些錢,但將錢放在李天舒的公司,以后他隨用隨取。
經撫松祥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吉林省銀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在九臺農商銀行、吉林銀行的評估業務營業額共1452萬余元。據此計算,賈滋綠、李天舒送給張德友的提成款為435萬余元。
犯單位行賄罪被處罰金80萬
撫松縣法院認為,吉林省銀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回扣,被告人賈滋綠作為直接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李天舒作為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單位行賄罪。在調查人員根據受賄人的主動交待,找到賈滋綠、李天舒進行調查時,二人能夠如實供述單位行賄事實,并主動上繳全部涉案款,具有坦白情節,可依法從輕處罰。
法院以吉林銀泰房地產估價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被告人李天舒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賈滋綠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張德友本人的案件審理情況,目前尚未有公開報道。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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