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進口稅收政策調整 降低銷售定價倒掛比例
2018-11-24 12:14:54 來源:證券時報
國家對進口天然氣按比例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政策出現最新調整。按照2018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情況,進口天然氣價格和國家天然氣銷售定價倒掛比例有所降低,相關企業獲得的返還稅額將小幅下調。
不過分析人士表示,今年國家保障天然氣供應的措施力度明顯,目前市場并未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本次政策調整對于市場供應也不會形成影響。
返稅比例下調
11月23日,國家財政部官網發布《關于調整天然氣進口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顯示,根據2018年6月國家發改委對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情況,對此前《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2011-2020年期間進口天然氣及2010年底前“中亞氣”項目進口天然氣按比例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和《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進口天然氣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前述《通知》)有關事項進行調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28.06元/GJ,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0.99元/立方米。2018年4-6月期間,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27.35元/GJ,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0.97元/立方米。
根據前述《通知》要求,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經國家準許的進口天然氣項目進口天然氣價格高于國家天然氣銷售定價的情況下,將相關項目進口天然氣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按該項目進口天然氣價格和國家天然氣銷售定價的倒掛比例予以返還。
前述《通知》所指經國家準許的進口天然氣項目為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批)準建設的天然氣管道和液化天然氣接收裝置項目,包括“中亞-中國天然氣管道”項目和廣東、福建、上海液化天然氣項目,以及今后經國家準許的其他項目。
“本次《通知》中,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及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均有所上調,也就意味著相關企業所得的返還稅額將小幅降低。” 金聯創高級分析師孫雪蓮介紹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采訪時表示,進口天然氣價格和國家天然氣銷售定價倒掛比例的具體計算公式為:倒掛比例=[(進口價格-銷售定價)/進口價格]×100%。相關計算以三個月為一周期。本次公布的銷售定價增長后,倒掛比例就會相應下降了。
兩企業迎利好
23日,國家財政部網站同時公告了《關于調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天然氣進口項目的通知》,提出新增加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氣項目(下稱“舟山項目”)享受優惠政策。該項目進口規模為300萬噸/年,進口企業為新奧(舟山)天然氣銷售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時間為2018年8月7日。同時自2017年1月1日起,將山東液化天然氣項目(下稱“山東項目”)可享受政策的進口規模由300萬噸/年調整為600萬噸/年。
公開資料顯示,舟山項目由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奧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新奧(舟山)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投資與運營。項目于2015年2月4日獲得國家能源局核準,是首個由民營企業為投資主體的進口LNG接收站項目,工程總投資超過100億元。
A股上市公司新奧股份(600803)曾在投資者關系平臺回復稱,舟山項目為公司關聯方新奧集團建設運行和所屬的項目,公司子公司新地能源工程負責該項目EPC工程建設,關于舟山項目未來發展屬于新奧集團戰略規劃布置和實施的事項。
山東項目由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SEI)和十建公司聯合BEPC總承包,主要包括兩臺16萬立方米LNG儲罐及配套設施。該工程計劃于2020年12月31日建成投產。
孫雪蓮接受采訪時也表示,兩個項目被新列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于相關企業而言將增加進口稅收返還金額,必然會形成利好。
供應不受影響
此次政策調整,是否會對今冬天然氣市場供應形成影響?
孫雪蓮表示,我國主要的天然氣進口企業是中海油,差不多占到進口天然氣總量的80%。即使退稅少了,但是企業有保供的任務,進口量不會下降,對市場供應的影響也不大。
據金聯創數據,上周國內西南市場價格小幅走跌,主流成交價在4300元-4600元/噸,液廠報盤大穩小動,下游買氣平平,區內交投表現一般。
不過,近日西北LNG液廠價格止跌反彈,市場價格開始走高,漲幅在20元-300元/噸不等,下游接貨積極性欠佳,各液廠實際出貨情況一般。
孫雪蓮認為,雖國內LNG上游資源收緊,但海氣仍然十分充足,且出貨量較大,整體供應相對寬松,好在進入集中供暖時期,下游需求有一定增長預期,后市有嘗試上漲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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