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消費陷阱”亂象頻發生 加強可疑交易監測
2021-11-02 10:18:53 來源:北京商報綜合報道
一年一度的“雙11”網絡集中促銷大幕已經拉開,各種玩法層出不窮,但不少“消費陷阱”也可能隨之產生。網購“四類”藥品也要實名登記、嚴禁篡改或者隱匿交易信息、網絡直播加強管理……11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消息稱,“雙11”網絡促銷活動在即,為引導電商企業進一步規范網絡促銷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等15個部門近日聯合召開規范“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京東、阿里、美團等14家重點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參會。
據了解,會上,各部門要求,電子商務平臺應開展信息發布審核和實時巡查,加強網絡直播營銷信息內容及商品內容管理。強化網上有害信息清理整治,做好違禁違法物品清查,加強網絡攻擊入侵防范,扎實推進反詐騙宣傳防范。全面自查自糾短信營銷行為,及時處置網絡安全威脅,保障個人信息數據安全。維護支付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嚴禁篡改或者隱匿交易信息,開展商戶風險排查,加強可疑交易的監測。
在網紅經濟、全民帶貨的當下,直播亂象也頻頻發生,加強直播營銷內容監管勢在必行。近期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和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組織體驗調查人員開展了直播帶貨消費體驗調查活動,結果顯示,在100個直播帶貨體驗樣本中,有33個涉嫌存在違法違規問題。例如淘寶“瘦身女王鄭多燕”直播間、小紅書“秀倩生活館”直播間等17個樣本涉嫌虛假夸大宣傳;抖音“韓兆導演(條子哥)”直播間等2個樣本涉嫌價格誤導。
每逢大促,“騷擾短信”都是消費者擺脫不掉的痛。隨著“雙11”的臨近,電商平臺、商家營銷短信擾民問題也愈加明顯。10月27日,工信部便發布消息稱,已召開規范電商平臺“雙11”短信營銷行為行政指導會,規范電商平臺短信營銷“擾民”行為。
彼時,會議要求,電商平臺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糾零售、金融等相關產品的短信營銷行為,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擅自發送營銷短信;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和短信息服務企業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加強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規范短信簽名使用,不得接入違規轉租資源,不得擴大簽名使用范圍等。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也提到,要嚴格落實網購“四類”藥品實名制登記要求,針對網售特殊藥品(含疫苗)、處方藥等加強平臺的管理,切實規范網絡售藥行為,加強配送人員防疫管理。
疫情期間,藥店更要發揮“哨點”監測作用,主治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的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類”藥品,在藥店已經不能隨便購買了。不久前,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福義介紹,北京升級藥店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進一步梳理“四類”藥品清單,全面指導藥店銷售工作。北京市藥監局下發含小柴胡顆粒、秋梨潤肺膏、炎可寧片等645種“四類”藥品參考目錄,要求全市藥店根據實際經營品種情況,建立“四類藥品”店內銷售清單,施行“一店一清單”,并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確保每名店員熟悉目錄、熟知清單、熟練登記和上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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