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將實施 將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執法
2021-05-25 10:01:57 來源:三湘都市報
今天,在湖南網絡直播營銷消費者權益保護推進會上,多家省內涉及了以直播形式進行商品銷售的企業進行了承諾倡議,將在經營中堅持消費者至上,拒絕虛假宣傳、數據造假,并不斷健全產品和服務售后服務體系。
據省消保委秘書長吳衛介紹,此次會議主要為了加快湖南各方認真落實將于5月25日正式實施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促進直播帶貨這一新業態健康有序的發展。
主播需年滿十六周歲
會上,省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處長熊曉甦介紹,此次正式實施的辦法,對直播營銷中的帶貨主播做了不少細節上的規定。
他在領學該辦法的過程中提到,如,直播平臺應建立直播營銷人員真是身份動態核驗機制,在直播前進行核驗,如與真實身份不符或按照國家規定不得從事網絡直播發布的,不得為其提供直播發布服務。
三湘都市報記者通讀該辦法發現,辦法還要求,直播間運營者為自然人的,應當年滿十六周歲,并要求如果是年滿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請成為直播營銷人員或者直播間運營者,則應當經過監護人同意。
同時,還要求直播平臺健全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如在營銷中可能包含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直播營銷平臺應該在信息展示前以顯著方式作出提示。
將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執法
如何在該辦法正式落地實施的大背景下進一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省市場監管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汪霖表示,接下來將加大網絡交易突出問題的執法力度,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發揮“以案釋法”的作用。
她表示,將運用12315“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手段,動態分析投訴舉報大數據,及時發布消費提醒,并推動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建設。
“2020年4月起,友阿開展了定期的王牌主播訓練營,每周進行主題式培訓和實戰,不斷加強對主播群體的規范管理,”友阿集團董事、副總裁崔向東表示,未來,也將把直播發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同步進行,不讓消費者權益保護成為直播快速發展的瓶頸。(記者 朱蓉 通訊員 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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