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嗎?
2023-01-18 09:42:28 來源:巴中在線
上市公司高管減持規定:
1、大股東、董監高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賣出股份的15個交易日前向本所報告備案減持計劃,并予以公告;
2、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3、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該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規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個月內,減持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該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50%;
4、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5、受讓方在受讓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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