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倫通漸近“國際化”潮涌:華泰證券試水 四A股GDR蠢蠢欲動
2018-10-31 13:44:16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滬倫通”落地后,優質滬市企業將有望赴倫交所上市,這也為企業海外上市融資提供了新途徑。與此同時,倫交所優質企業有望在A股發行CDR(中國存托憑證),參與到A股市場中,并助推國內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和國際化。
盡管“滬倫通”還未正式落地,但不少企業似乎已開始“未雨綢繆”。
近日,有消息稱包括康美藥業(600518.SH)、天士力(600535.SH)、東方明珠(600637.SH)和華友鈷業(603799.SH)在內的四家滬市企業,擬通過“滬倫通”發行存托憑證(即DR)融資,并已與相關方面進行過商討。
9月底,華泰證券(601688.SH;06886.HK)曾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已表決通過了“發行GDR(全球存托憑證)并申請在倫敦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多份相關議案。華泰證券也成為國內首家欲通過GDR形式在倫交所上市的企業。
不過,10月30日,上述提及的四家企業在回應21世紀資本研究院有關傳聞時,均表示目前不清楚相關情況,并表示一切消息以公告為準。
同日,倫交所北京代表處相關負責人則回應稱,自己也已關注到相關消息,但對傳聞“不予置評”,并表示目前在積極推進“滬倫通”相關工作,爭取在今年開啟、落地。
業內人士認為,“滬倫通”落地后,優質滬市企業將有望赴倫交所上市,這也為企業海外上市融資提供了新途徑。與此同時,倫交所優質企業有望在A股發行CDR(中國存托憑證),參與到A股市場中,并助推國內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和國際化。
“赴倫上市”悸動
根據相關媒體10月29日的報道,康美藥業等四家滬市企業擬通過“滬倫通”方式發行DR融資,目前仍在“初步階段”,沒有具體時間表,并預估上市時間為明年稍早。
10月30日,21世紀資本研究院向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求證。
其中,康美藥業證券部人士回應稱,有關類似消息以公告為準;天士力相關負責人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上述情況;華友鈷業則表示,公司也在目前得知媒體報道事宜,目前正在核實消息來源,待有結果后也將第一時間進行披露。
在傳出上述四家企業欲赴倫交所上市融資之前,華泰證券已率先披露相關公告,表態將在倫交所發行GDR,由此也成為首家試點企業。
今年9月25日,華泰證券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已表決通過了發行GDR并申請在倫交所上市等在內的多份相關議案。公告顯示,其擬發行GDR的規模為所代表的基礎證券A股股票將不超過8.25億股,發行價格擬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預計擬募集資金總額不低于5億美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通過補充資本金。
10月22日,華泰證券舉行的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中,上述赴倫上市發行GDR的議案則獲得表決通過,預示著此舉將隨著“滬倫通”的落地而正式成行。
業內不少研究機構認為,華泰證券發行GDR的方式,將有助于其進一步提升資本實力,并對其國際業務的布局與拓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廣發證券非銀金融分析師陳福認為,華泰證券發行GDR海外募集資金,利于提升公司國際知名度,而參考其募資使用計劃,資金投向主要為投入現有主營業務、支持國際業務內生及外延式增長,如增強香港子公司資本實力,將逐步完善美國、歐洲業務布局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華泰證券宣布將發行GDR之前,今年8月還公布了最新定增的實施情況,包括阿里巴巴、蘇寧易購、陽光財產保險等在內的戰投,以合計142億元成功入股,多家更進入前十大股東。
資料顯示,定增完成后,華泰證券的凈資本排名已達到行業第4位。
“對于剛剛完成定增并募資142億元的華泰證券來說,補充資本金的需求其實并不迫切,而且5億美元的規模相較于公司當前的體量而言也并不大。之所以選擇發行GDR,可能公司管理層的主要考慮依然是延展國際業務布局以及提升品牌知名度。整體而言,在國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步伐加速的背景下,公司發行GDR是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又一個標志性事件,也是進一步轉型國際化券商的重要環節。”10月30日,北京一位投行人士說。
助推A股國際化
在由華泰證券領銜欲赴倫上市的同時,也有倫交所企業希望通過發行CDR的方式參與到A股的交易中。
近日,匯豐銀行相關發言人在回應公司有望成為“滬倫通”下首個發行CDR的海外上市公司傳聞時表示,“我們正在研究滬倫通項下CDR發行的相關規定,目前不便提供更多評論。”
今年8月31日,證監會曾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下稱“《滬倫通監管規定》”)公開征求意見,至9月15日正式完成意見征求過程。與此同時,在多個公開場合證監會負責人均對外表示,“滬倫通”有望在年內推出。
21世紀資本研究院了解到,在《滬倫通監管規定》中,曾明確了海外企業赴A股發行CDR的上市條件,其中包括總市值不低于200億元、倫交所上市滿3年且主板高級上市滿1年、初始規模5000萬份及5億元市值以上等。
對于匯豐銀行有望成為海外上市企業發行CDR的首個試點,一位長期參與H股投資的北京私募高管表示,在數年前A股計劃推出“國際板”時,匯豐銀行即提出了在A股上市的想法,但最終因政策原因未能實現。
“對匯豐來說,這次通過CDR的方式進入A股,對其國際化業務,尤其是在國內業務的開展明顯有益。同時,隨著A股對外開放程度的加大,以及市場的成長,也有利于匯豐在資本市場上被A股投資者青睞。”上述私募高管說。
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對21世紀資本研究院表示,“滬倫通”的落地具有重大而長遠的意義。他解釋,一方面通過開放與國際的更多接觸與接軌,中國資本市場的改革進程有望加速,市場得以完善、升級;另一方面中國與英國的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由此也會加強,在當前的國際關系格局下更加緊要。
CDR未來猜想
隨著“滬倫通”的逐步推進和接近落地,“CDR”一詞也再度被市場關注,而在今年3月時,其曾一度被熱議。
21世紀資本研究院梳理發現,與當下被熱議的“滬倫通CDR”相比,此前曾被廣泛提及的CDR多被外界稱為“創新企業CDR”,并且二者在多個方面存在差異。
其中,創新企業CDR為新增證券發行,具備融資功能,但“滬倫通”初期的CDR只能以非新增股票為基礎發行至上交所。這意味著,倫交所上市公司至上交所發行CDR必須以非新增股票發行,將由境內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擔任跨境轉換機構,提前購買存量股票建立初始流動性,由存托機構發行CDR,達到數量門檻后方可上市。
其次,創新企業CDR不允許與基礎證券轉換,但“滬倫通”下的東向CDR則可以由跨境轉換機構發起轉換,實現基礎股票兌回至倫交所,從而影響兩地流動性。此外與創新企業CDR不同,“滬倫通”東向CDR發行公司無需由發審委審核,且交易方面可能引入做市商機制。
但與此同時,與“滬倫通”東向CDR即將落地不同,創新企業CDR目前的落地似乎顯得遙遙無期。
此前6月初,小米集團(1810.HK)一度向中國證監會申請發行創新企業CDR,并獲得受理成為首家試點企業,但最終在6月中旬臨上會受審前,宣布暫緩發行CDR。
此后,隨著H股以及A股行情的持續波動,創新企業CDR發行似乎漸被遺忘。實際上,自下半年以來,市場上已多次傳出創新企業CDR被監管層實質暫停,包括小米集團、阿里巴巴等的發行事宜暫被擱置的消息,并稱將等待市場行情回暖后,再酌情推動。
關鍵詞: 華泰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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