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人士:"一二五"是方向性目標 信貸標準沒放松
2018-11-12 10:30:05 來源:上海證券報
針對民營企業貸款的“一二五”目標引發市場熱議。上海證券報記者日前從監管人士處獲悉,“一二五”是整體方向性指標,而非硬性考核指標,不要求每一家銀行必須達到,信貸標準也并沒有放松。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初步考慮對民營企業的貸款要實現“一二五”的目標,即在新增的公司類貸款中,大型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不低于1/3,中小型銀行不低于2/3,爭取三年以后,銀行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占新增公司類貸款的比例不低于50%。
是方向性指標結構性調整
如何正確理解“一二五”目標?監管人士告知記者,“一二五”是整體方向性指標,而不是監管考核指標,并不要求每家銀行一定要達到這個目標。
各銀行市場定位、目標客戶不同。比如,浙江泰隆銀行絕大部分客戶是民企,有的銀行則是國有客戶比例相對較高。每家銀行應根據客戶情況來進行業務的逐步調整。
中國銀行最新披露的數據顯示,中行的民營企業貸款余額占境內全部對公貸款余額比例已超過30%。而泰隆銀行、臺州銀行等銀行的民營企業客戶占比在90%以上。
盡管各銀行步調不強求一致,但長遠看,要做到讓整個銀行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支持契合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相應比重。監管部門也將根據市場環境變化,因時因地制宜,充分與市場溝通,積極穩妥推進,保持政策的方向性和靈活性的統一。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二五”目標中對民營企業貸款增量的占比要求,都是相對于公司類貸款,而不是包含個人貸款在內的全部貸款。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認為,“一二五”目標是當下對民營企業支持政策中的一環。近期一系列金融監管舉措,都是旨在恢復民企各類融資渠道的融資功能。“一二五”目標是在這一背景下對銀行提出的優化信貸結構的要求。
他強調說,“一二五”目標不是要求銀行信貸在總量上增長,不意味著全面放水或“去杠桿”政策的轉向,只是把原來支持其他領域、其他主體的資金,盡量清退出來,或是把這些資金引導到民營企業。
有利銀行風險防控和可持續發展
少數市場人士擔憂,加大對民營企業授信,會否引發銀行業新一輪的不良和風險抬頭。
監管人士明確指出,信貸標準并沒有放松,監管也會有信貸標準指引。銀行應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負債水平合理、履約記錄良好的民企提供和國企同等的信貸支持。
業內也已在不同情境下做過內部測試,提高對民營企業的授信比例并不會對銀行的不良貸款產生明顯的影響。我國目前也有一些中小型商業銀行,客戶以民營企業為主,已經形成了經營特色,不良貸款率并不高。
曾剛認為,無論從短期還是長期看,“一二五”目標對銀行不良貸款率均不會產生太大影響。短期看,今年銀行整體業績水平好,許多上市銀行不良貸款率下降,即便有一定的風險上升,以銀行目前較好的利潤,也能承受。長期看,如果現在把一些有發展前景但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救活”,可避免未來潛在不良的形成。
“而且‘一二五’目標有配套監管政策支持,能有效降低銀行相應風險。”曾剛分析,一是監管或對于達到“一二五”目標的銀行有支持政策;二是MLF擴大質押品范圍等舉措有利于銀行獲取支持民企的低成本資金;三是目前已建立起較完整的融資擔保體系,分擔銀行可能出現的超額風險。
從更宏觀的角度看,服務民營企業與銀行自身穩健發展、防控風險的目標一致。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舉足輕重,是銀行的戰略性客戶資源,民營企業發展好了,有利于銀行防控風險;如果民營企業出現倒閉潮,那銀行也會出現大規模不良。
從銀行的長遠經營發展看,對民營企業貸款的增加,將有利于銀行優化信貸和客戶結構,開辟新的利潤增長點,實現可持續發展,“如果仍把信貸資源集中到房地產和大型企業,銀行長期經營更不可持續。”銀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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