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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修訂工業用地使用權 可先租賃后出讓

2019-01-11 16:27: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資料圖:工地上緊張作業

資料圖:工地上緊張作業

中新社廣州1月10日電 (王華 李帥)廣州市政府10日下午公布最新舉措,明確工業用地可采用先租賃后出讓,并可彈性年期出讓。此舉將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根據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的《廣州市工業用地使用權先租賃后出讓和彈性年期出讓實施辦法(修訂稿)》(下稱《實施辦法》),工業用地先租賃后出讓是指將一定年限的工業用地使用權出租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按年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租金,租賃期滿符合條件的,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轉為出讓,并繳納土地出讓金。

《實施辦法》中的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是指在法律規定的最高出讓年限內,據意向用地單位經營情況合理確定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使用。

此次修訂版的《實施辦法》還將出讓年期核定下放給各區;并將原先租賃后出讓的租賃年期“與后續出讓年期總和不得超過20年”的表述修改為“與后續出讓年期之和最多為50年”,以進一步保障工業用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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