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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發文:十三類農村產權可入場交易

2018-12-03 16:39:34 來源: 河北日報

石家莊出臺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十三類農村產權可入場交易

近日,石家莊市政府出臺《石家莊市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對農村產權交易市場的定位、交易方式和程序、監管等進行了規范,明確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四荒”使用權等13類農村產權可入場交易。

辦法指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須堅持為農服務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營利為目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是指經縣級以上政府批準,為各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提供服務的公開市場。石家莊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為市級交易平臺,承擔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信息發布、組織交易、交易(合同)鑒證、資金結算、融資信息匯集等綜合服務。組織管理藁城、欒城、鹿泉3個分公司和市屬6個辦事處開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指導、協調、規范縣(市、區)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活動,負責跨區域農村產權流轉交易。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包括13類,分別為: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四荒”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使用權、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農業生產性設施設備、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農業類知識產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住房財產權、農村生物資產、水權,以及農村建設項目招標招商、產業項目招商和轉讓等其他農村產權。

辦法提出,權利人參與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可就近選擇交易平臺或服務站點提交申請,也可依法委托辦理流轉交易申請。

辦法還要求,交易平臺應推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化管理,使用規范、統一的格式文書,規范組織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活動;應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款使用的資金管理方式,加強資金監管,防范交易風險;應對市場主體從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活動的信用情況進行記錄,納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庫。

一定標的數額以上的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須進入市場公開交易,防止暗箱操作。100萬元以上的農村集體資金采購項目、150萬元以上的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項目、300萬元以上的農村集體投資項目和100萬元以上或200畝以上的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等流轉交易,需進入市級產權交易平臺公開交易。 (記者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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