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熱議:共享單車“扣車產業鏈”日進萬金?
2022-09-09 10:07:3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近日,“上海有人靠查扣共享單車日進15000元”的消息備受關注。從網傳消息看,“日進萬金”的是第三方清運公司,他們不僅查扣停車線外的共享單車,也會查扣停車線內的車輛,并對提取車輛的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收取每輛10元至18元的費用。有網帖將此歸納為“共享單車扣車產業鏈”。
事實究竟如何?“說‘扣車產業鏈’有點夸張,但第三方清運公司在作業時,確實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業內人士說。
不過,這一現象正在發生變化。上海辟謠平臺在調查中發現,全國第一份針對共享單車清運行為的團體標準、由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牽頭起草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清運服務規范》(以下簡稱《服務規范》)已于今年8月20日生效。“該標準的推廣將推動清運服務更規范。”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總工程師徐道行說。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小時內清理占道
在陜西北路、南陽路附近寫字樓工作的成小姐說,從軌交站點到寫字樓這段路,很多白領選擇共享單車代步。但寫字樓附近非機動車停車點很少,很多共享單車就停在人行道或機動車道上。她觀察到,每天早高峰都有運維人員用三輪車、廂式小貨車等將無序停放的共享單車運走。
目前,清運共享單車的執行者主要有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和第三方清運公司兩種。前者負責清運調度本品牌的共享單車,后者受相關管理部門委托,清運本區域內的共享單車。通常,共享單車企業與屬地管理部門有對接機制,當管理部門發現某處共享單車數量較多,已出現或將出現積壓情況時,會通知共享單車企業清運;如果共享單車企業響應不及時,就請第三方清運公司清運。事實上,關于及時清運調度,去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已有規定:擠占道路的,2小時內清理完畢。
“網上所稱‘白線內的共享單車也被運走’,也要一分為二看待。”有知情人士透露,運走白線(即非機動車停車線)內的共享單車,并不是都不合規,因為部分共享單車企業存在超量投放現象。根據條例,上海對共享單車采取額度管理,不同的共享單車品牌各有投放額度,而且投放的每輛車均應向市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備案。但在實際運營中,部分共享單車企業存在沒備案就投放的情況。普通市民并不知道備案車和非備案車的差別,但清運人員可以通過手持POS機或專用手機軟件查詢。
門檻不高,清運過程不規范
據不完全統計,上海有近百家企業提供共享單車清運服務,由于行業門檻不高又沒有統一的規定,造成清運過程存在不規范現象,還造成共享單車不當損壞。據業內人士透露,最突出的是三個問題。一是大部分第三方清運公司在作業時沒有工作記錄;二是存放環境不理想,清運公司停放共享單車的場地不規范,共享單車被隨意放置、拋擲、堆疊,不少原本完好的共享單車因“野蠻作業”損壞;三是被暫扣的共享單車能否收費、怎么收費等,沒有明確標準。
據調查,目前第三方清運公司向共享單車企業收取的“提車費”大多沒有明碼標價,也不公示。業內人士建議,第三方清運公司有必要公示以下幾項內容:一是扣車依據,包括清理時的現場記錄;二是收費標準,如清理費、保管費費用組成;三是“提車費”去向。大部分第三方清理是政府采購的服務,政府已支付了服務費,那么這些公司在履行服務時收取的“提車費”到底歸誰有必要明確。此外,第三方清運公司損壞共享單車,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為共享單車清理“立規矩”
第三方清運公司在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已被主管部門、行業組織等關注到,新實施的《服務規范》正是對部分關鍵環節“立規矩”。徐道行介紹,《服務規范》規定了清運企業的資質、社會責任,明確了清運企業作業應依規合法;規定了清運車輛、暫存場地、存放單元和消防要求;規定了清運企業在清運和存放過程中的具體行為;明確了管理部門、共享單車運營單位與清運公司必須有委托協議或取車協議。
《服務規范》明確,清運企業在運營中應當在委托范圍內作業,不能轉委托,而且暫存地需向“上海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信息服務平臺”報備;暫存車輛也要掃碼登記上傳該平臺。清運企業應主動接受管理部門、共享單車企業以及第三方監督。《服務規范》還明確,不允許對未違規車輛進行清運;不允許暴力清除和裝卸,避免對車輛造成損壞;要對清運現場和車輛進行拍照或全程錄像;暫存車輛時,需將不同品牌車輛分開存放、對未備案車輛單獨存放,車輛堆高不超過2層。收費方面,清運企業應按照相關協議明確的標準收費。
《服務規范》的征求意見稿已于今年3月先在浦東新區和黃浦區進行試點。浦東新區建交委于3月初按照征求意見稿要求對2022年共享單車第三方清運服務企業進行了招標。眼下,不少地區也引入《服務規范》,將它作為第三方清運公司的服務標準。
(責任編輯:王芳)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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