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云上市獲證監會反饋:要求說明多次增資及股權轉讓的原因
2022-04-25 20:41:07 來源:澎湃新聞
繼萬物云向港交所正式遞交上市申請后,4月25日,澎湃新聞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看到,萬物云空間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物云”)向中國證監會遞交《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包括普通股、優先股等各類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審批》材料,進度跟蹤一欄目前顯示為“一次書面反饋”階段。
根據證監會網站于4月22日公布的境外上市反饋意見(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對包括萬物云在內的2家企業出具反饋意見。反饋意見涉及萬物云的經營范圍、員工持股平臺、股權糾紛、增資及股權轉讓等問題。
根據反饋意見,證監會提到,根據申請材料,萬物云及下屬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電信增值業務,要求詳細說明電信增值業務經營情況及萬物云目前外資持股情況,本次發行前后是否符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要求,是否取得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意見等。
同時,要求萬物云說明搭建多層持股平臺的原因,各員工持股平臺成立的時間、原因及必要性,各平臺內部及各平臺之間是否存在利益沖突。并說明員工持股平臺的運作情況、出資結構、股權激勵設置安排、各出資人(員工)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任職情況,是否存在外部人員。
此外,反饋意見顯示,根據申請材料,萬物云附屬公司深圳譽鷹和伯恩物業存在仍在審理的股權糾紛,要求詳細說明該糾紛可能對經營產生的不利影響,是否可能使萬物云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影響本次發行等。
反饋意見還指出,要求詳細說明萬物云股東人數穿透計算的標準及人數,并說明萬物云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的股東是否超過200人,是否符合《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證監會公告〔2013〕5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
同時,要求補充說明萬物云本次擬申請將外資股股東所持股份轉為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具體方案。并說明申請轉股的外資股股東境外投資人身份認定情況及依據,認購所持股份方式、是否以外幣認購以及認購資金的來源,上述認購資金是否已履行有關程序,是否存在受讓其他股東持有的股份的情形,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反饋意見顯示,要求萬物云補充說明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被凍結、有爭議或其他情形等。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法律意見。同時,根據申請材料,萬物云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發生多次增資及股權轉讓行為,請說明新股東基本情況、入股原因、股權轉讓或增資的價格及定價依據,新股東與公司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次發行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親屬關系、關聯關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輸送安排,是否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主體直接或間接持有你公司股份的情形。新股東增資款項是否繳納完畢,公司及下屬公司是否對新股東入股提供了財務資助。
反饋意見顯示,請補充說明報告期內萬物云及下屬公司受到行政處罰和落實整改的情況,是否存在對本次發行構成障礙的違規違法行為。同時,說明萬物云是否已就向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資格的H股股東配售事項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并說明該配售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等。請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萬物云官網顯示,萬物云前身為萬科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2020年10月31日,萬科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萬物云空間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物云”)。主營業務主要為空間科技服務,主要包括物業管理、設施管理及智慧城市綜合服務。
今年4月1日,港交所網站顯示,萬物云向港交所正式遞交上市申請。在此之前,萬物云剛獲得證監會給出的“小路條”。按照萬科3月30日發布的《關于分拆萬物云境外上市獲得中國證監會受理的公告》,中國證監會對萬物云提交的關于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份的申請材料,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
萬物云招股申請書顯示,2021年萬物云的收入為237.05億元,同比增30.6%;毛利40.2億元,同比增19.47%;年內利潤17.14億元;同比增7.2%;合約負債(從物業服務客戶收取的預付款)為4.17億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萬物云項目覆蓋全國一二線城市,在管項目總數4393個,在管面積7.8億平方米,在管面積同比增長35.9%。合同管理項目總數5553個,合同管理面積10.1億平方米,合同管理面積同比增長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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