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引進人才和新就業大學生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30%
2022-04-15 12:46:06 來源:澎湃新聞
4月1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4月12日發布的《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提到,對于引進人才和新就業大學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30%,上浮后雙職工繳存家庭最高可貸70萬元,單職工繳存家庭最高可貸55萬元?!锻ㄖ纷?022年4月15日起執行。
《通知》調整了首套住房貸款額度計算倍數。繳存職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計算倍數由現行的10倍調整為15倍,具體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15。
《通知》中提及,湖州市還調整了綠色建筑貸款額度上浮比例。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新建綠色建筑且為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上浮,其中購買一星綠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5%提高至10%,購買二星和三星綠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
需要注意的是,綠色建筑貸款上浮政策與新就業大學生、引進人才、高層次人才等貸款上浮政策不重復享受,職工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貸款上浮政策。
另外,將優先保障首套房貸款發放。完善貸款發放差異化排隊輪候制度,優先保障首套房貸款發放?!锻ㄖ贩Q,將支持異地繳存職工購房貸款。在國內其他城市就業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湖州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執行湖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為:根據借款申請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湖州市及繳存地登記的住房信息(包括住建部門登記的期房信息和不動產部門登記的住房信息)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報告中未還清住房貸款所購住房信息。申請人首次及再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都要查詢申請人家庭在湖州市及繳存地登記的住房信息(包括住建部門登記的期房信息和不動產部門登記的住房信息)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報告中未還清住房貸款所購住房信息。根據住建部、人民銀行等部委的要求,公積金中心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期房也列入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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