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聯社因未按規報送大額交易等“四宗罪”被罰超146萬
2022-03-21 16:54:52 來源:澎湃新聞
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稱遼寧省聯社)因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四項違法行為被央行沈陽分行警告及罰款146.9萬元,兩名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處罰。
具體來看,央行沈陽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遼寧省聯社具體的違法行為類型有四項:1.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制度建設相關管理規定;2.違反征信業務安全管理要求;3.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4.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22年3月15日。
央行沈陽分行罰單
此外,時任遼寧省聯社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張敏和時任遼寧省聯社三農與個人金融業務部總經理杜劍冰也各收到一張罰單。
其中,張敏對遼寧省聯社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央行沈陽分行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罰款3.1萬元。
杜劍冰對遼寧省聯社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央行沈陽分行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罰款3萬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近2年來,遼寧省聯社有2名原“一把手”落馬。其中,遼寧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王中印于2021年4月被查并于今年2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3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遼寧通報開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情況》披露了遼寧省聯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王中印在金融領域違紀違法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顯示,2014年至2019年,王中印在明知相關私營企業存在貸款用途不合規、貿易背景虛假、財務數據造假等違規問題的情況下,向多名下級行社負責人打招呼,為上述企業違規發放貸款10.43億元。2003年至2021年,王中印利用職務便利,在銀行貸款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先后為14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折合共計4143.37萬元。
今年2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消息顯示,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東北財經大學黨委原書記都本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都本偉曾在2005年6月至2011年3月間擔任遼寧省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并于2019年3月退休。
關鍵詞: 大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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